台積電 (2330-TW;TSM-US) 律師周二表示,加州高等
法院陪審團今日判定,公司對手中芯國際 (SMIC,0981
-HK;SMI-US) 涉嫌偷竊並使用其商業機密。這將使台
積電向中芯求償 10 億美元損失的成功機會大增。
律師指出,陪審團發現中芯破壞雙方於 2005 年就類似指控所達成的和解協議。當時中芯同意交出所有竊取的台積電文件,停止使用台積電的技術及程序,並支付 1.75 億美元賠償金。
台積電律師 Jeffrey Chanin 及 Van Nest 並表示,公司正向加州阿拉米達郡 (Alameda) 高等法院要求,能夠獲得中芯支付 10 億美元的利益及損失賠償,並禁止中芯永不得在美國販售與剽竊案有關的產品。
台積電於 2003 年在美國控告中芯竊取商業機密,以及對方在加州販售的晶片涉嫌侵害台積電專利。雙方於 2 年後達成上述和解,中芯也同意不再使用竊得資訊從事晶片生產,並同意不洩漏有關商業機密。台積電律師今日表示,當時公司也授與中芯 6 年的專利授權,以使 2005 年的和解協議不致出現侵權漏洞。
不過 Chanin 指出,中芯後來並未依約交出有問題文件,且在一項專利申請案中洩漏部分台積電商業機密,促使後者於 2006 年提出目前的訴訟。
台積電指控中芯於 2000 年,挖角多達 180 名台積電員工至中芯上海辦公室任職,並告知這些員工將台積電的相關公司機密帶進中芯。
台積電律師表示,陪審團預定下周就賠償作出決定,而高等法院法官 Steven Brick 將在之後,就台積電要求的永久禁止令作出判決。